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近年来,海陵区聚焦“一幼”,出台《海陵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推进“1+11+N”托育体系建设,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原则,大力发展普惠托育,为更多的家庭提供方便可及、价格普惠、安全放心的托育服务。
目前,全区共有43家托育服务机构,实现所有镇街全覆盖,基本满足全区婴幼儿的托育需求。
友情提示
选择托育机构时,建议优先选择已备案的机构;入托机构应当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及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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