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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安排,区委巡察六组对太平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年11月18日—2025年1月1日,共45天

二、巡察内容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六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情况。

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太平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专用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巡察意见箱:在太平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北侧小门设置意见箱。

2.值班电话:022-63182123(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其他时间录音接听)

3.短信举报:18502285615(只接收短信举报)

4.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第01591号邮政专用信箱,邮政编码30028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0日。确需当面向巡察组反映的,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登记预约。

特此公告

区委巡察六组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区委巡查六组

编辑制作校对:吕佳芮

审核:王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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