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了《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南组团片区

(BLH05单元)详细规划》

局部用地调整方案(公众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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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内容

①根据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实际建设的位置调整五丰新村位置,调整后用地面积14517㎡,1.0≤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m。

②将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小学,调整后学校用地面积37817㎡,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

③减少商业用地,增加一处小学用地,小学用地面积21787㎡,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

④落实刘氏宗祠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用地,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结合公园绿地点位控制1处地面停车设施,面积约3000㎡。

⑤扩大110kv变电站的用地范围,变电站北侧预留环卫综合体出入道路。调整后变电站用地面积5234㎡,变电站围墙后退永宁大道15m以上。

⑥两块地为同一个项目,取消内部支路,增加一所30班小学。调整后小学用地面积21321㎡,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58334㎡,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m。

⑦减少商业用地,增加一处幼儿园。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致。

⑧调整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的位置、面积。调整后为商业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08657㎡,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m。

⑨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致。

调整前BLH05单元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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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BLH05单元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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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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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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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