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商务局、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忻州市公安局、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7部门 <关于印发忻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忻商发[2024] 33号和《忻州市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通知> 》忻商函[2024] 71号要求,经企业自愿报名,区商务局审核推荐,现将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二批)参与主体名单(拟)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忻府区商务局反映,商务部门根据反映情况核实后,视情况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商务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不予受理。商务主管部门须对反映情况的个人及企业信息保密。
忻府区商务局联系、咨询、举报电话:0350-2020107
附件:忻府区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二批)参与主体名单(拟)
忻府区商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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