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民生帮办”以《胶州三里河街道卜落林村村民反映土地问题有下文》为题反映了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卜落林村在土地上建设玻璃大棚问题。11月19日下午,当事人李先生再次联系到小编,称此事引起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重视,10月底,李先生曾经前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问题,该局执法处工作人员表示,看到相关的报道之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卜落林村,现场对涉事土地进行了取证认定,并将会把该村土地情况上报给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最终的认定结果以及处理方案将会在省厅批复后通过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李先生。但是截止到目前,李先生并未收到任何相关通知。李先生和村民多次找到三里河街道反映情况,三里河街道七里河管区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现在所建玻璃大棚仍旧未被拆除,村民反映土地问题仍未解决。
李先生告诉小编,10月末,他就村中大棚占地一事前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反映,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接待,该工作人员表示,事件报道之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前往三里河街道卜落林村,现场对涉事土地进行了取证认定,经调查,现在该地块性质是耕地。至于在该地块上所建玻璃大棚,因缺乏相关手续,现实状况属违法行为,建议找胶州市综合执法局处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将会把该村土地情况上报给山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最终的认定结果以及处理方案将会在省厅批复后通过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李先生。目前已经过去近一个月,李先生并未收到任何相关通知。
这期间,李先生也多次找到三里河街道咨询事情进展,三里河街道七里河管区的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对此事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截止到目前大棚仍未拆除,村民反映的占地问题仍未解决。李先生表示,既然目前的土地性质仍旧属于耕地,且土地上所建玻璃大棚属于违法建筑,那么就应当依法依规拆除违建,并恢复土地原貌。
小编随即与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得了联系,据工作人员表示,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督促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卜落林村土地性质以及大棚占地情况。经认定,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卜落林村北、和谐路西侧的钢结构玻璃大棚,为2019年11月由金禾联投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2022年、2023年大棚内种植大白菜等蔬菜,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地类认定细则》变更为水浇地,属于耕地范畴。所建大棚目前缺乏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审批手续,原则上属于违法建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将卜落林村的土地情况上报给山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最终的认定情况和执行法案将在省厅批复后告知李先生。
随后,小编就卜落林村玻璃大棚是否属于违建问题与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了联系,据工作人员回复,关于基本农田是否存在违建的情况,需要结合属地及土地相关部门的认定结果进行处理。自2019年玻璃大棚建成至今,胶州市综合执法局并未收到相关部门关于卜落林村涉事土地变更的相关通知,因此无法确认该建筑是否属于违建。
关于此事的进展,小编将进一步关注。
来源|观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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