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钢材

11月15日,芮城县公安局接到某驾校负责人报案,称其院内价值3万余元的钢材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侦查,通过走访调查、综合研判,发现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16日将民警犯罪嫌疑人乐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乐某(男,33岁,芮城县人)从驾校仓库院边经过时,无意间看到了院内堆放着两捆钢材,便起了歹念。11月15日13:00,乐某将仓库大门门锁破坏后,雇佣车辆将钢材拉走,送到回收厂变卖3万余元。到案后,乐某对盗窃钢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将乐某盗窃的3万余元钢材全数找回,并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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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乐某已被芮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刷他人支付宝

11月1日,新绛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王某报警,称其在家中没有任何消费行为,但近一段时间手机内某支付平台的钱莫名其妙消费了9850元,请求民警帮忙找回。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查找王某支付交易记录,迅速锁定嫌疑人史某。11月6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史某(女,25岁,新绛县人)与王某系同事关系,王某曾借用史某手机登录自己的支付平台账号转账,史某的手机便自动存有王某的支付平台账号及密码。近期因手头拮据的史某动了歪心思,于10月6日至10月27日期间,用手机登录被害人王某的支付平台账号,通过扫描收款码,用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自己的账号内转账十三次,共计盗刷9850元。到案后,史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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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新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车内财物

近期,盐湖区某小区地下车库接连发生车内财物被盗案件。案件发生后,盐湖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行动投入案件调查侦破工作。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现场视频资料,分析研判,循线追踪,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孙某。11月14日将其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男,40岁,新绛县人)多次趁夜深无人之际,窜至盐湖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寻机作案。先后五次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现金两万元、香烟一条,自行车一辆。到案后,孙某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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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运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