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
网友咨询: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处理有什么规定?
毛平波律师解答: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毛平波律师补充: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该行业需具备法人资格或企业组织形式的,个体户不可以从事该行业。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毛平波律师
广东谷问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
全国法律援助 先进个人
广东省法学会犯罪研究会 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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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律援助 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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