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动湿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贵州省林业局组织召开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座谈会,共同推进贵州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会议对2024年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及草海保护与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指出,湿地保护、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涉及多个行业部门,湿地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各成员间沟通更加顺畅,合作更加紧密,实现了信息共享,提高了管理效率。尤其是在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中,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同题共答,极大促进了贵州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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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近年来,在贵州省直单位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贵州湿地保护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湿地保护成效显著,湿地管理更加高效,重要或典型湿地、重要水禽栖息地等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贵州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说。

会议指出,湿地是重要生态系统,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被誉为“地球之肾”。草海是贵州高原上最大的天然淡水湖泊,是中国亚热带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是中国西南地区黑颈鹤等迁徙水禽的重要越冬地,保护好草海湿地生态系统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实施水文节律调节、鱼虾种群调控、水生态试点修复、生态要素监测、外源污染治理等措施,水生植被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向着好的趋势发展,草海生态保护取得一定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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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湿地保护的重要责任。一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四梁八柱”,也明确了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职责。大家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法律规定,认真落实法定义务、法定职责,用法治方式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保驾护航”,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二要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对“湿地保护和利用”作出了专门规定,要在保护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三要形成推动湿地保护的强大合力。湿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复杂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个层级,必须齐心协力,才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推动草海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一要紧盯目标任务,在任务上再聚焦、措施上再强化,持续抓好外源污染治理、湖泊水位控制、生态系统调控等工作,确保《进一步支持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落地落实。二要加快推进外源污染治理。外源污染治理是推动综合治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三要抓好内源控制研究。要强化科学研究、深入分析草海内部生态系统问题,寻求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四要加快牲畜减量行动和生态移民搬迁。要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绿色发展为主线,摸清保护区原著民、牲畜养殖底数,提前谋划,分类处置,量化年度目标任务,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五要抓好项目谋划和推进。要指导威宁县做好草海生态修复治理在建项目的推进,尽快完成项目验收。积极谋划和申报新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六要协同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草海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统筹推进,在“条”上,省直部门强化联动,定期调度指导;在“块”上,毕节市负总责、威宁县抓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推进。同时,要调整充实草海专家团队,深化专家智力支持长效机制,为草海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决策提供智力保障。

会议强调,湿地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保护好贵州省湿地生态系统任重而道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勇于担当尽责,善于履职作为。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湿地保护法,高效推进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推动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贵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毕节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移民局、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草海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省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图/文 贵州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