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15时1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宏运路南侧生产作业路,查获一起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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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是一辆号牌为辽J6207X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货总重为37.2吨,允许车货载重量为25吨,超载比例超过4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新邱大队对超载货车驾驶人宝某某处以13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记3分,超载货物要求卸载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