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多个地区发布了关于社保方面的好消息,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包括伤残津贴,工伤人员的补贴待遇以及护理费等多项待遇都有所提升。那么我们就来看看究竟具体是哪些待遇的提高。

陕西省近期发布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伤残津贴的标准分别每月能够增加,88元83元78元和74元,分别对应一级到四级伤残。针对于5级伤残每个月增加67元,6级伤残增加56元。增加以后伤残津贴,原则上最低要达到2990.5元。

除了伤残津贴提高以外,那么对于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能够享受原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个月又增加36元。还有一项待遇就是生活护理费,对于完全不能自理的人群,每个月发放的标准是384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人群,每个月发放的标准是3087.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群,每个月发放2327.4元。这几项待遇实际上也都是有明确的提高,所以对于我们工伤保险享受的人群来说,确实也有一定的利好消息。

除陕西省以外,那么云南省也发布了相关的通知。云南省针对于伤残津贴也作出相应的调整。其中一级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80元,二级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三级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20元,4级津贴每人每月增加90元。同时对于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每人每月也增加40元。生活护理费方面每人每月完全护理标准增加180元,大部分的护理标准增加130元,部分护理标准增加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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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也做出了相应的工伤保险津贴的调整,其中一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9元,二级伤残津贴增加149元,三级伤残津贴增加139元,4级伤残津贴增加129元,调整以后伤残津贴的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津贴每月4534元,二级伤残津贴每月4337元,三级伤残津贴每月4140元,4级伤残津贴每月3943元,作为退休工人的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分别增加60元,二级伤残津贴分别增加50元,三级伤残津贴分别增加40元,4级伤残津贴分别增加30元。

实际上对于工伤保险津贴待遇的提高,这是保障我们员工的切身利益,做出的一个改变,参加工伤保险它有一个特征,它不需要连续缴费年限,也不需要累计缴费年限,你只要直接参加工伤保险,就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所带来的津贴待遇,而且现在作为一些灵活就业者,也是能够直接去参加工伤保险,这也就大大的提高了灵活就业者的个人权益和保障,所以我们参加工伤保险,能够让自己享受到一个更好的福利待遇,这是非常有保障的,而且今后很多地区,都在不断的提高工伤保险津贴的待遇,这对于参保人群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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