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治理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江苏金融犯罪案件量持续下降,2021年至2023年起诉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13%、30.50%、4.59%。
近四年批捕1443人起诉7103人,金融犯罪案件量持续下降
2021年1月至2024年10月,江苏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443人,提起公诉7103人。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海涛表示,随着近年来金融监管体制日益完善、司法机关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江苏的金融犯罪案件量持续下降,2021年至2023年起诉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13%、30.50%、4.59%。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得到遏制。近年来,江苏针对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大案攻坚,加快陈案处置,有效消灭存量,有力遏止增量,2023年全年起诉非法集资被告人1172人,与2019年相比下降了47.93%,实现了案件数量“四连降”,打击治理成效明显。
与此同时,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犯罪增多。2023年至今,起诉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擅自发行股票、违规信披等往年少见罪名78人,相当于2017年至2022年六年间起诉人数总和。
影视众筹有高额返利?实为非法集资!
发布会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孙勇通报了九起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一起以影视众筹为名,实为非法集资的案件。
2021年10月,汤某某得知某影视公司正在众筹拍摄电影,遂向该公司争取1500万的电影众筹额度,约定在六个月内筹齐资金,即可获取10%的票房分红。汤某某随即通过线下讲座、沙龙会等方式,许诺定期给予高额返利,吸收各地不特定群众投资资金400余万元。后因没有按期筹齐资金,电影未能开拍,汤某某累计支付投资人利息180万元,剩余资金被其挪用,无法及时偿还。
检察机关经审查,汤某某以电影众筹的名义,采取定期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公开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3年11月,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汤某某提起公诉。汤某某在案发后退赔所有投资人损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孙勇表示,本案被告人以影视众筹为名,通过线下讲座、沙龙会等公开宣传方式,许诺定期给予高额返利,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案例警示我们,正常的影视众筹需要自负盈亏,承诺定期返利无风险的投资实为非法集资,投资者要仔细甄别,避免影视投资“梦”破碎,票房分红成“泡影”。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孙苏皖
(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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