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教育局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11月22日,沈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支持沈阳医学院创建医科大学的建议(第0605号)》,其中提到,市教育局正在加快研制《沈阳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将“沈阳医学院更名为沈阳医科大学”等作为沈阳市发展市属高校的重要建设目标之一。为配合沈阳 医学院升格医科大学建设,市财政部门在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基础上,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医学院购置教学科研设备,助力学校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
据介绍,沈阳医学院位于辽宁沈阳,学校占地约合731.6亩,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沈阳医学院始建于1949年,时为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1978年12月,在沈阳市卫生学校基础上改建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 1987 年沈阳医学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沈阳医学院。
建议主要内容:1.增加科技奖励数量。2.增加专任教师编制。3.支持沈阳医学院新体育场建设。4.调整学校南门外西侧地块土地性质。
主要办复情况:一、高位统筹推动大学建设。针对建议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常福局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重点解决硕士点不足、土地短缺等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市级主管领导召开市级专项会议,研究解决口腔医院划转等相关问题。统筹推进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正在加快研制《沈阳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将“沈阳医学院更名为沈阳医科大学、努力建成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医科大学”作为我市发展市属高校的重要建设目标之一,并根据学校提出的发展举措,拟在扩大研究生和本科培养规模、学科(专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育、科研和实验室建设、教师编制、教育用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市委编办原则同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学校教师编制不足问题,以支持学校建设医科大学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文件已完成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程序,拟上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下发。
二、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市教育局、市委教科工委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解决学院经费预算等问题。2023年对生均财政拨款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建立“统一政策、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的拨款机制,提升高校经费统筹能力。改革后,沈阳医学院基本支出财政拨款较2022年增加约3000余万元,为学校稳定运转和办学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为配合沈阳医学院升格医科大学建设,市财政部门在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基础上,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医学院购置教学科研设备,助力学校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市本级筹措资金4200万元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每年保障学科专项投入2000万元,用于支持学校内涵建设、人才引育培养等,为持续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 高品质教学能力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沈阳医学院正在筹建新体育场,包括运动场地、看台及其附属建筑物,项目估算总投资6500万元。根据国家关于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我市教育领域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需履行提级论证程序,项目申报要求中明确提出申报项目应已落实资金来源,不形成新增地方债务。沈阳医学院正在抓紧明确资金来源,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开展提级论证申报准备工作(包括申报材料、资金证明、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等),待国家审核通过后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所需资金以项目批复为准,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配合沈医医学院做好提级论证申报及项目立项审批相关工作。同时,我们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局解决学院南门外西侧30.5亩土地的规划调整问题。
四、持续推进办学质量提升。市教育局积极梳理相关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辽教通〔2022〕93号)、《沈阳市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3〕8号)和《关于支持在沈高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沈教通〔2022〕56号)等文件的相关举措,协助医学院高水平完成各类医学人才培养、促进毕业生留沈就业创业和一流学科建设等落实落地,持续提升办学水平。
一是不断深化人才培养。协助学院解决硕士点指标数量不足问题,推进将沈阳市口腔医院划转为沈阳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使得学校现有硕士点数量达到9个,解决了数量达标问题。协助学院积极向省、市科技部门争取获批更多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申报数量。二是不断做强优势学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支持开设医疗器械与装备工程、老年医学与健康等5个国家人才引导性专业建设,建设面向未来的学科体系,实施医学与其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支持学院高水平通过2024年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努力建设预防医学专业,力争达到国家一流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三是积极提升就业质量。积极支持学院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加大就业宣传力度,完善就业创业课程体系,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并给予一次性建站补贴15万元。近几年,留沈就业率始终保持在35%以上,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继续加强协调联动。我局将继续积极协调组织部、编办、发改、财政、科技、人社等相关委办局及区县,加强协调联动,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协调解决更名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学院更名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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