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老叶较真》报道,翟女士通过巴乐兔平台租赁房屋,在跟二房东张某签约后,张某表示要将原本三室的房子改为五室对外出租。翟女士认为巴乐兔平台以及二房东构成合同违约,提出退房。不料她不仅没有拿到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还被平台和二房东认定违约,反而被扣了2300元押金。巴乐兔平台接到《老叶较真》记者反馈后,开展自查自纠,昨天下午先行退还了翟女士被扣的押金,认为”整个事件,是他们前期没有沟通清楚”。今天,记者从当地综合执法部门了解到,相关部门要求房东在10日内对涉事拟群租房落实整改。综合执法部门督促10天内落实整改
《老叶较真》报道涉事的市光路355弄江湾璟苑X号102室的情况后,引起当地综合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综合执法部门联系了小区管理单位,协调制止可能出现的群租情况,并督促业主拿出整改方案,大约10个工作日落实整改到位。
翟女士原打算租赁的房子正在内装施工,目前已被责令整改律师称租客要求撤销合同并无不当
那么,在这场租房纠纷中,巴乐兔平台、二房东以及租客翟女士各自主张是否合法?二房东在跟翟女士签约之后,是否有权对房屋室内格局进行不利于租客的改建?租客的权益真的只限于自己租赁的那一间房吗?为此,《老叶较真》记者采访了中凯律师事务所金文斌律师。
记者:翟女士只租了一间房子,但她认为客厅是共有活动空间,自己有使用权。这个主张是否合法合规?
金律师:该主张合法合规。该房屋的原始户型为三室,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三项)以原始设计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第四项)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第五项)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禁止违反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将住房用于群租。”
因此,该房屋作为出租单位应仅限于三间卧室,客厅并不可以分割后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目前,出租方将房屋客厅分割成房间用于单独出租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群租,且会严重影响翟女士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势必造成客厅使用面积减少甚至无客厅可供使用、以及厨房、卫生间、阳台等空间的使用人数增加),因此翟女士在得知该情况后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并无不妥,在此情况下,平台扣除翟女士一个月租金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若平台方拒不退还的,则翟女士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主张。
记者:平台在跟翟女士签约前,不告知二房东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将二房东即将增加房屋房间的情况告诉翟女士,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金律师:平台在签约前理应向翟女士告知关于该房屋出租的相关具体情况,包括:出租方信息、房屋具体情况、出租房间的具体情况等,而目前平台在签约前并未向翟女士告知相关情况,若翟女士对房屋情况存在重大误解,也可以基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要求撤销合同。
记者:二房东说,他有权改造自己的房子。翟女士在签约前没有问他,也没法问他。由于该纠纷,导致他的房屋不能及时出租,他因此扣除部分损失,是否适当?
金律师:不适当。二房东改造房屋行为不得违反《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即使二房东有损失,该损失也就因二房东自身的过错所导致,显然不应由翟女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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