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王祥龙

11月下旬,紧邻4A级月亮湾景区的阿坝州红原县安曲镇下哈拉玛村,沉浸在集体经济分红的喜悦中。4年前,下哈拉玛村利用1000万元“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资金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农旅融合发展让村子发生“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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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资金”建设项目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资金,属于四川省“两项资金”范畴。上世纪8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四川省民族地区和落后地区发展设立“两项资金”,现名称分别为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和四川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0余年来,四川省累计投入140余亿元“两项资金”帮扶民族地区和落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

四川省民宗委干部滕明兵介绍,“十四五”以来,四川省将“两项资金”重点投向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2019年起,“两项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70%、产业类资金项目70%以上清产核资后股权量化到村级集体的经济组织,同时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建立投入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市场化运作、受益权归全体村民的“三权分置”等制度机制。“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约4亿元实施现代特色产业项目近300个,受益群众40余万人。“两项资金”整合撬动其他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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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项目

近年来,四川省将“两项资金”的使用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集中资金打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据悉,从2020年起,四川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的补助资金由最高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叠加省民宗委管理的少数民族村寨项目补助,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可获得 1500 万元资金,其他地区最高可获得 600 万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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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哈拉玛村

截至目前,四川省累计投入5.6亿元建成“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98个,其中近20个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项目品牌建设成为民族地区推动民族工作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