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民警)站在那干什么?过来打我啊!”
谁啊?这么嚣张?
11月14日晚19时许
心情郁闷的罗某
在白云区麦架镇某夜市摊上
喝酒排遣
一个不小心,喝了10瓶啤酒
醉酒的罗某为了醒酒
便抱着自己的“伙伴”(盆栽和音响)
走在凌晨无人的大街上
突然
一阵喧嚣吸引了罗某的注意
正在路边吃宵夜的一桌人
天南地北聊得开心
罗某走上前问
我可以和你们拼桌吗?
被拒绝的罗某
便一直坐在旁边看着这一桌人
(以上内容为犯罪嫌疑人罗某口述)
事实上
11月15日凌晨
麦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有一醉酒男子在
麦架镇卫生院门口的宵夜摊闹事
派出所教导员杨兴茂
立即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处置
为防止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
民警将该酒醉男子罗某
带至派出所核实其身份信息
但罗某在派出所内情绪激动
且肆意辱骂接处警民、辅警
在此过程中
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并联系到了罗某家人
要求家属将其接回家
但罗某家人均表示无法赶到派出所
于是,民警便联系到了
罗某所属单位的领导
单位领导表示立即到派出所接其回单位休息
当罗某的领导接离罗某行至派出所门口时
罗某情绪突然失控
将手中的音响、花盆砸向在场众人
为保证现场人员安全
民警李锦耀与辅警张进、陈璟文、陈刚
立即对其进行控制
期间罗某大力挣脱
用拳头袭击辅警陈璟文
致其眼部、头部、鼻部流血不止
又击打辅警张进背部三拳
(辅警陈璟文受伤照片)
(犯罪嫌疑人罗某挥拳击打民警头部现场视频,该视频为慢速播放)
后挥拳击打民警李锦耀头部
并用脚踢其裆部
之后又用脚踢了
赶来支援的派出所所长彭飞胸口
随后在场民警辅警合力将其制服
罗某酒醒后交代
头一天晚上
因为工作压力大、心情郁闷
罗某独自喝了10余瓶啤酒
对自己醉酒袭警的行为
罗某表示:
我已经深深认识到我的错误
希望公安机关对我从轻处理
以后再也不会喝酒闹事了
犯罪嫌疑人罗某
暴力袭击正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致使人民警察受伤的行为
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
涉嫌袭警罪
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犯罪嫌疑人罗某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人民警察
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阻碍执法,公然挑衅
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签 发:杨 文
审 核:任 珂 付春华
编 辑:詹 刚
来 源:白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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