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襄州法院关于缩短金融机构处理和答复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异议的时间的建议被采纳,并在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中予以体现。
今年5月,襄州法院接到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函》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着力为上级人大机关立法提供原汁原味的基层心声,积极组织干警对该草案进行认真调研,经汇总整理各部门意见后共向上级人大提出六条立法建议。
自2015年12月襄州法院被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先后组织专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襄阳市鱼梁洲生态保护条例(草案)》《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草案)》等多个立法草案进行了立法调研,向上报送立法意见建议300余条。除本次被吸收采纳的立法建议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第十六条第三款的修改建议也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吸收采纳。
今后,襄州法院将继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立足司法职能,履行工作职责,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襄州法院张广宇 卢玥
编辑:徐倩
审核:王洪
终审:周俊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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