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阳高县大泉山生态旅游区
2.离石区白马仙洞景区
3.兴县黑茶山·四八纪念地景区
4.榆次区潇河莲花湾景区
5.平定县红岩岭风景区
6.武乡县鲁艺下北漳旧址景区
7.沁源县宝灵山风景区
8.高平市良户景区
9.安泽县小李村太岳行署旧址景区
10.盐湖区河东池盐文化博览园
11.稷山县板枣公园
12.绛县绛北大峡谷景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的情况要详实、真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B座
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电话:0351-7325138 0351-7325198(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zykfcggyx@163.com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7日
来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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