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深圳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建议,允许中小学生在校进食早餐。
该市民表示,中小学生从早晨起床到上学,时间甚为紧凑。才刚起床加上短促的时间令孩子们胃口并未打开,进食甚少,回校后不久便饿得前胸贴后背。建议允许中小学生自带简餐,在校固定某时间段用餐。
对此,深圳市教育局进行了回复,基于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考量,不建议全市对此问题做出统一规定。
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确保孩子们得到充足的营养补给,对于他们的学习和生活都至关重要。然而,在探讨学生自带简餐这一建议时,我们必须将校园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进行考量。
校园食品安全是保障学生健康的基础,任何可能引入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都需要谨慎对待。学生自带简餐虽然看似方便,但难以确保食品新鲜程度、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标准,若学生不按时食用、彼此分享食物等,会大大增加安全隐患和溯源难度。
鉴于此,我们不建议全市对此问题做出统一规定,家长可以结合学校与学生实际情况,以家委会名义与老师或学校积极沟通协商。
事关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等问题
教育部发布工作指引
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教育部日前印发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指导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工作指引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
来源:深圳新闻网、央视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