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执行廉政档案建设工作要求,近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结合干部调整,及时对市管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同时扩充建立校管副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持续高标准推进干部廉政档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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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及时掌握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校纪委按照“一人一档”工作要求,上半年,结合市管干部调整,对全部市管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行了动态更新完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监督全覆盖,在10月份校管副科级干部调整后,及时扩充廉政档案人员范围,建立校管副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履历、奖惩情况、考核情况及廉政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及时填报,全面准确掌握全体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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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校纪委对填报信息逐项审核、严格把关,摸清全局“廉情”底数,确保廉政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无遗漏无死角,见档如见人。同时对廉政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存放,严防个人信息泄露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共更新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54份、扩充建立校管副科级干部廉政档案42份,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确保监督执纪精准有效。

校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廉政档案建设工作为学校上下廉洁从政执教、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提供了强有力、全方位监督。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把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以此为基础加强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的研判,查找普遍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及时发现学校干部在思想作风、履职尽责等方面反映出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提高廉政监督工作实效性与严肃性,有效织密清廉学校建设的“防护网”。

【建设廉政档案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其作为掌握干部廉政情况、加强监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先后出台多项党内法规,对廉政档案建设、管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2016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019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求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进一步明确廉政档案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即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等;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

2021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提出,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方式就包括“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中央纪委近年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廉政档案的建立、维护、查阅、流转、主要内容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细化规定。

(通讯员 周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