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现场会上获悉,辽宁法院将全部对各个诉讼服务窗口进行整合,确保来院群众在任一窗口均可办理全部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当天上午,在辽宁高院组织下,全省各中院和大连海事法院的诉讼服务有关人员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现场观摩学习诉讼服务“一窗通办”经验。走进诉讼服务中心看到,大厅按功能区域划分为一窗通办区、导诉服务区、诉讼辅导区、共享调解区、律师服务站“四区一站”,前来办事的群众在“导诉服务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前往各窗口办理事宜。
“我代理了3个案子都在甘井子区法院,因为案件类型不同,原来每个案子需要到不同的窗口办理,现在一个窗口能都办好,真正做到了减环节、提质量。”陈律师在体验“一窗通办”诉讼服务工作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据该院诉讼服务工作人员介绍,“自今年5月实施‘一窗通办’以来,甘井子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上万人,网上立案率达97%,现场办结率达100%,当事人即来即办,几乎不需等待,窗口接待量从原来日均110余次降至30余次。”“一窗通办”进一步升级了诉讼服务方式,全面开展导诉服务、窗口服务线上操作指导,对不熟悉智能化应用的当事人,提供帮办、代办、转办服务。
目前,大连全市法院已率先将诉讼服务大厅92个专业窗口升级为52个通办窗口,其他法院普遍采用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分别办理模式。与“专窗专办”模式不同,此次推行“一窗通办”是将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综合在一个窗口办理,是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通办”基础上,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立案登记,以及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缴费退费、多元解纷等20余项专窗服务进行功能整合,窗口人员也由“专人专岗”向“一岗多能”转变,科学设计流程、合理搭配人员,实现诉讼服务“不走回头路”,让当事人省时省心更省力。
法院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在实处,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近年来,辽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服务工作,通过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全面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立案”功能向诉前事务集约办理转变、以人工办理为主向“人工+智能”协同办理转变、从对相关事务线下办理向线上办理转变、从诉讼行为入口向作为多元解纷主战场转变,在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良好司法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全省法院共有22个诉讼服务中心入选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把“一窗通办”作为司法为民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坚持因地制宜,深化流程再造,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效。加强诉讼服务队伍素能建设,深化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做优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着力创建服务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会上,大连中院、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大连普兰店法院、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长海县法院交流了相关经验。
辽宁高院、各中院、大连海事法院分管立案诉服工作的院领导和立案庭庭长参加会议。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王 璐 冯羽竹
摄影丨徐世铭 毕 晟
素材丨徐 淼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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