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的案子一天就给处理好了,实在高效,给你们点赞!”六起劳务纠纷的原告对北宿法庭李根法官激动地说道。
案情回顾
六名原告曾受雇于王某,在王某的果园从事劳务工作,后因王某经营不善果园陷入困境,六人的部分劳务费未得到清偿,在多次索要无果后,结伴诉至邹城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某立即向其支付劳务费。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到王某的果园进行实地调查,经了解得知,原告方持有的欠条是王某妻子书写,而王某拖欠原告部分劳务费是因投资经营出现问题,王某希望能够分期分批偿还六原告剩余的劳务费。在了解原告诉求和王某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承办法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向王某释明恶意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也向六原告说明王某的实际情况,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就争议焦点让双方交换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多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办理此类案件,核心要义在于以最为迅捷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知悉权利义务、解决争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邹城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在“调”字上精心做文章,在 “裁” 字上力求实效,在 “审” 字上强管理,切实做到分流有序、调解有方、裁断迅速、审判有质,以更为坚定的信念、更加高效的服务,打通审理的“快车道”,跑出正义的“加速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邹城市人民法院
编辑:张洪丽
初审:张继宇 复审:张琦 终审: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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