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遂宁公安

近日

射洪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

太乙镇上村有人卖

包治百病的药酒”

接警后

民警协同市场监管部门

迅速前往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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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人员进行经营

经依法调查

唐某未经审批手续开展经营活动

以虚假宣传为手段

组织多人做托、夸大药酒功效

将成本低廉的药酒以高价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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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现场

民警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

通过现场知识讲解

劝导老年群众

若有身体不适

应到正规医院治疗

切勿偏信药酒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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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退还群众钱财

因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民警联同市场监管部门人员

对商家进行了普法宣传及批评教育

责令其将相关宣传资料销毁

退还20余名群众

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警方提醒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容易成为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老年朋友们应特别注意保健用品消费陷阱。谨记以下几点:

1、有病切莫乱投医。

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2、免费承诺别轻信。

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3、虚假广告要辨别。

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增强辨别意识。

4、无效退款难实现。

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不惜违反广告法,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5、养生讲座不购物。

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保健用品

6、保健品药品要区分。

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来源 | 平安射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