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部市级非遗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同时,东莞进入《条例》宣传月,系列《条例》宣传推广活动以市镇联动、“线下+线上”的方式声动全城。
派发宣传册、发布宣传片、举办非遗项目展示及体验活动……12月1日上午,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党员干部、非遗工作者、非遗专家、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志愿者等,在民盈国贸城向市民群众派发《条例》宣传册。
东莞市文化馆(东莞市非遗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保护非遗的重要法律武器,希望通过《条例》宣传月,以多形式、多维度的宣传推广扩大《条例》的影响力,提升公众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非遗保护的重视程度,凝心聚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东莞的文化瑰宝,使之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高埗矮仔肠制作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吕衬婵说,有了《条例》的清晰指引,将更有信心把矮仔肠制作技艺发扬光大,在产业化发展方面更上一层楼。
“东莞是一座能够创造奇迹的城市。”广东省文化馆馆长、省非遗馆(省非遗保护中心)馆长(主任)蓝海红认为,正是因为坚持守正创新,东莞非遗才会在新时代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在全省能够发挥非常好的榜样作用。
“《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东莞非遗保护工作朝着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迈出了大大的一步。”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非遗研究专家宋俊华认为,《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基础上,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更强。这也势必会全面刷新社会各界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识。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李晓艺 通讯员 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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