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不同意公司调岗,被迫离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法律解答」
并非如此。
调整工作岗位分为法定调岗与约定调岗两种,倘若用人单位符合法定调岗的条件,劳动者必须予以配合。
说的通俗点,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享有单方调岗权,笔者简单列举几种常见情形。
1.协商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劳动者不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女职工孕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5.职业禁忌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劳动者认为公司调岗不合理的,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关于调岗的规定予以搜集证据。倘若符合规定,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金。
第二十条 劳动者主张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定: (一) 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 (二) 非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客观需要的; (三) 劳动者的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存在不利变更且未提供必要协助或者补偿措施的; (四) 劳动者客观上不能胜任调整后的工作岗位的; (五) 存在歧视性、侮辱性等情形的; (六)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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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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