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自12月1日起,2025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开始受理资格申报。

据了解,凡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申报农村奖励扶助: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男性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女性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57周岁的。

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城镇居民,可以申报城镇奖励扶助: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现存一个子女;男性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女性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57周岁的。

符合农村奖励扶助资格的,可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张到户籍所在村(居)进行申报;符合城镇奖励扶助资格的,可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申报。

据介绍,已经申报过往年奖励扶助资格对象的年审工作也在此期间同时进行。

(记者王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