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龙某图申请了某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的保障。取得门特待遇后,龙某图便经常到定点医院开药获得医保药品。
然而,从2020年7月18日起,到2021年4月3日,龙某图从三次不同的医院,八次悄无声息的交易中获利。在明知超量开药的情况下,他仍不合理地从三家医院开药,共计八次,将那些本应用于自身治疗的医保药品,转手卖给了蓝某某牟利,骗取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赖方方绘图
不仅如此,2021年1月23日,龙某图又以另一事项骗取蓝某某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可对其适用缓刑。以诈骗罪判处龙某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典型意义:参保人员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对于参保人员以牟利为目的,超量购买医保药品并转卖的行为,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依法惩处,有利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也为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待遇敲响了警钟。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曾洁赟 惠遥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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