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偷拿龙眼被超市指责盗窃,事后妈妈找来记者上门大闹

大家都知道盗窃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非法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但要是孩子嘴馋偷拿超市几颗龙眼,那应不应该被定义为盗窃行为呢?这不12月1日,媒体1818黄金眼就报道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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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妈妈吴女士描述,她当时和女儿去了附近一家超市购物。在购物的时候,超市那边却拦住了她女儿,要她女儿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并指责她在盗窃。吴女士看到自己女儿被说,自然就上前进行理论。后面在工作人员的再三要求之下,吴女士就从自己女儿口袋里掏出了一些龙眼和几个吃剩下的果壳。之后查看监控才知道,她女儿确实偷偷在那吃了点龙眼并拿了几颗放进了口袋。随后之后超市没怎么计较,但吴女士却非常生气,所以那天才找来了记者上门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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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我觉得卖场里面,就是顾客去拿几个桂圆吃是很正常的。你为什么直接就把我们定性,让我们当众孩子兜里的东西掏出来呢?而且有很多邻居不管你认识不认识,我家孩子十几岁,她以后怎么做人?看到我家孩子别人会不会用异样的眼光去瞅我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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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得知吴女士之所以要大闹超市,是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女儿吃了几个龙眼很正常,你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孩子盗窃。这样的话她女儿就会心里很难过,内心会遭受到伤害。同时附近的邻居也会知道她女儿有小偷小摸的习惯,有损她和女儿的名声。就是孩子拿你东西是不对,但超市也不能定义为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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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超市的负责人也来了,表示当时没有说吴女士的女儿是小偷,超市也没有为难你们,也没有罚款或者要你们承担任何赔偿。但吴女士就不肯,坚持认为超市那边说了她女儿盗窃,这就是超市的不对。负责人也是气不过回怼了过去,表示超市你随便试吃没关系,但是你不能连吃带拿。工作人员当时处理方式是不对,但你女儿的做法难道就对了?

可以说第一次的调解是不欢而散了,但吴女士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但好在记者也是帮忙进行了调解和协商,也是让双方的情绪都稳和了不少。于是在第二天协商的时候,负责人就和吴女士道了歉,表示自己的处理方式确实是不对,以后一定会加强员工的培训。而吴女士看负责人终于道歉了,她也表示自己女儿拿了超市东西也不对,到时候也会把女儿叫过来一起互相进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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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这件事情终于是圆满结束了。很多网友不理解吴女士的做法,觉得这是在找媒体曝光自己,现在全网不都知道你女儿干出了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而且还是十几岁的人了。但吴女士的做法是对的,她是在为自己的女儿好。一方面是想让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另一方面也是想要女儿心里好受一点,让她知道这件事情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错,超市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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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超市那边遇到这种情况处理的方式也会更好一些。也相信有吴女士这样好的一个妈妈,她的女儿以后肯定可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