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3年全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6.12,较2022年耕地质量等级提升了0.12个等级,耕地质量等级显著提升,为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呼和浩特市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 33469-2016)和《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2023年安排耕地质量常规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834个(每1万亩不少于1个样点),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330个(每10万亩不少于1个样点),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和化验分析。从2020年开始叠加三调地图开展评价工作。每年所有采集样品均测试分析了土壤pH值、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和缓效钾等数据。按照农业农村部评价指标体系,呼和浩特市隶属于长城沿线牧农区,耕地质量评价指标选取了pH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耕层质地、质地构型、清洁程度、生物多样性、农田林网化、有效土层厚、地形部位、障碍因素、灌溉能力、排水能力、田面坡度、土壤容重16项指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相关政策,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技术处联合行动,对全市的耕地质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价。此次评价工作以科学、客观、公正为原则,通过采集和分析大量数据,对全市的耕地进行了等级划分,为后续的耕地管理和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评价过程中,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技术支撑和质量控制。一方面,积极引进先进的耕地质量评价技术和方法,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加强质控团队建设,对评价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呼和浩特市还注重加强宣传和培训,定期下乡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土壤检测、数据质量控制等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价操作,逐年提升基层农牧部门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全市的耕地质量整体较好,但也存在部分区域耕地质量较低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呼和浩特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作。

一方面,将加大对耕地质量较差区域的整治力度,通过改良土壤、优化种植结构等方式,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和产出效益;另一方面,将加强对耕地质量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确保全市的耕地质量持续稳定提升。

立足长远、着眼未来,呼和浩特市将进一步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通过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农业技术,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压力,实现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