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媛是闽清县金沙镇的
一个可爱女孩
她的母亲十年前离婚改嫁外地后
音讯全无
留下四岁的小媛
跟着父亲黄某东生活
然而不幸的是
2023年8月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剥夺了小媛父亲的生命
“托管+分期”发放
确保救助金持续使用
当天,黄某东驾驶两轮摩托车正常行驶,在路上遇到酒后驾驶轿车的钱某桃,并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黄某东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但由于事故严重,黄某东并没有抢救成功。
母亲音讯全无,父亲车祸去世,小媛只能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一家人靠着爷爷微薄的工资收入维持生计。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曹素娟:我们注意到黄某东系家中经济主力,早年离异,他的死亡让本就拮据的一家失去了经济支柱,只剩下2名体弱多病的父母及还在上学的女儿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困难。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钱某桃打来的赔偿款已全部用于被害人的医疗费、丧葬费。如何保障小媛今后的学习生活?检察官想到了联合司法救助。
为缓解黄某媛等3人生活压力,保障未成年人求学及生活费用,同时也传递社会温暖与法律的人文关怀,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上门办理司法救助程序,经快速审批,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由于基层院资金有限,考虑到被害人家里正是用钱之际,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又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陈梦茜:在收到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联合救助报告后,我们迅速展开审查,认为黄某媛等人的申请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而且在黄某东因案去世后,该家庭陷入了困境,急需这笔司法救助金维持生活,于是我们开辟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快速发放,两级检察机关共同为申请人申请到了八万元司法救助金。
钱到位了,但如何确保这笔钱持续用在小媛的学习和基本生活上?检察官为之计长远。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林坛典:设置救助金“托管+分期”发放模式,我们通过与村委会签订司法救助金托管协议,将司法救助金拨付至村委会,委托村委会分期发放,用于黄某媛的学习和生活开支,直至该笔救助金发放完毕。
闽清县金沙镇三太村党支部书记 黄智煌:听说小媛家里的遭遇后,我们村里就在想能为他们家做些什么。刚好这个时候,检察院送来一笔司法救助金,问我们有没有办法帮助保管这笔钱,以后每个月分期发放1000元给她。我一听觉得这个办法好,当即就同意了。目前已经按期发放8笔救助金,共计8000元,确保了救助金持续发放、科学配置。
开展分期救助后,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依旧关心着小媛一家,在上门回访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媛越来越沉默寡言。心疼孩子之余,林坛典检察官提出,既然父爱已无法拥有,那么能否让母亲履行抚养义务呢?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林坛典:联系当地派出所,通过社会信息查找黄某媛的母亲叶某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联系上黄某媛母亲叶某后,我们跟她讲了法律道理,跟她讲黄某媛现在处于初中阶段,丧失了父亲之后学习有所下降,初中又是发育成长的关键时期,你作为母亲应当予以关照。她母亲听完以后表示理解,她说她将尽力通过一定资金和一定的时间跟黄某媛接触,并承诺到家里去看望她。
这起案件成功入选福州市妇女司法救助案件评选优秀案件。妇联了解到小媛的情况后,也给予了关心和帮助。如今分期救助金和母亲的抚养费已经能够支撑小媛学习生活基本开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福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司法温情陪伴孩子茁壮成长。
来源丨福州广播电视台、闽清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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