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是多少血泪总结而出的教训!
林区公安局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
持续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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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喝了两杯……”交警:你违法了!11月26日晚,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松柏镇滨河大道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郑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提取血样送检。郑某称,当晚与朋友在外聚餐后喝了几杯白酒,感觉自己没什么事,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回家,没想到刚出门,就被民警查获。饮酒开车,小心酒水变祸水!11月26日晚,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松柏镇滨河大道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金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林区公安提醒您:杜绝酒后驾驶,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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