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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哭的孩子有奶喝,会讹的大人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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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8日凌晨,黄某在乘坐火车卧铺过程中,突发疾病陷入昏迷。

爱人易某发现后大声呼救,同车厢乘客被惊醒,立即协助进行心脏复苏,同时奔出车厢寻找列车员。

5分钟后列车员赶到展开急救,10分钟后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的列车长,携带急救药箱赶到参与急救。

50分钟后,列车在最近车站停靠,将黄某送医抢救。但不幸还是发生了,黄某抢救无效,医院宣告死亡。

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黄某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心源性猝死指由于心脏原因所导致的突然死亡。

通常无任何危及生命的前期表现,突然意识出现丧失,在急性症状出现一小时内死亡。

它属于非外伤性自然死亡,主要的原因为心脏疾病,如冠心病、心梗、肥厚型心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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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的突然死亡,令其爱人及父母无法接受,于是他们将责任推到了火车,也就是铁道部头上。

他们认为作为铁路承运方,在黄某的死亡过程中,未尽全力救助,未能将黄某及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

因此应当承担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于是一纸诉状,将铁路承运方告上法庭。

要求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老人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损失。

亲人突然病故,生者的痛苦,我们原本都能够理解。

但在死因明确,事实清晰的情况下,硬把一部分责任强行地扣在别人头上。

让别人赔偿己方的一些损失,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是令人不齿的。

也让我们原本对他们抱有的同情之心,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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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不禁发出感叹:感世态之炎凉,为利丧良知;叹人心之不古,讹人成心思。

是呀,这样类似的事情,发生得越来越多,大有成为主流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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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女子带着3岁的孩子来到商场玩,她全神贯注地玩着手机,完全忘记了孩子的存在。

结果孩子抓住自动扶梯扶手,并带往高处,而后失手坠落,导致全身瘫痪,一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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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女子将商场告上法庭,认为商场护栏安装不到位,没有起到保护作用。

而商场方认为,商场的扶梯没有安全隐患,事故是因为孩子主动攀爬扶梯才导致。

孩子的不安全行为,是作为母亲的她只顾玩手机,疏于看护才导致的,商场不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但是经法院审理,认为涉事商场有义务承担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商场也存在监管、设施上的漏洞。

就此认定涉事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商场赔偿154万元。

无数人为商场喊冤,批判女子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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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不愿透露法律人士说:这种事情发生在商场,只要想找商场的责任,就一定能找到。

毕竟安全隐患这东西太多了,任何商家都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考虑到任何情况的发生。

是呀,一个3岁的对危险没有任何预知的孩子,商场中的水、电、楼梯、装饰、设施,都有可能对他造成致命伤害。

其实并不只是商场,家庭、餐馆、公园、大街这些环境,对于幼童来说也都是危机四伏。

那为何并不是每个孩子都会受伤呢?区别在于大人有没有用心看护。

法院的判决一定自有依据,但恐怕是难以服众的。

这样的判决会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出事先赖别人,损失绝不能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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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9日,湖南长沙某盒马鲜生超市内,一名11岁男孩在店内摔倒。

出现了短暂晕厥,送医后诊断为“多处损伤、脑震荡、头皮血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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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母亲因为孩子摔倒时,超市工作人员并没有立即上前扶起,十分恼怒。

遂来到盒马超市,一通打砸损坏,试图以此来引起关注,讨要说法。

根据超市内监控显示,男孩在超市内摔倒,主要是因为快速奔跑过程中,脚下拌蒜所致。

没人愿意看到孩子受伤,但不能因为孩子受了伤,你就有了推卸责任、打砸闹事的理由。

扶起倒地的孩子,有时候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也存在敢不敢的问题。

因为扶起倒地的人,被讹、被敲诈的例子还少吗?

某位法官曾发出过这样的质问:“不是你撞的,干嘛要去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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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一下,在你面前走着的人突然倒地,你是下意识的去扶,还是立即躲开?

即使想扶,你会不会先看看周围有没有监控,以便被讹时自证清白。

再换个角度,短视频时常会刷到,那些扶起摔倒老人的视频,评论里都一片赞扬之声。

之所以赞扬,是对他们的勇敢的钦佩:乐于助人、举手之劳,早就成了一种稀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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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不敢对陌生人施以援手,是因为不知道那些需要帮助的陌生人,究竟是不是人。

我们的帮助,可能会成为他敲诈的理由,成为他分摊责任的借口,成为他赖上你的说辞。

更不知道在面对裁决时,我们的行为会被认定为“乐于助人”,还是“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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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是人变坏了,心变恶了,还因为太多人“被”培养出了“巨婴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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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一女子自行爬山,下山途中扭到腰部,遂报警求助。

警察到来后,询问女子情况,女子表示腰部受伤,需要救助。

警察解释道:你这种情况应该打120,110报警其实是没什么用的。

这句话惹恼了女子:“不要说打110没用了,我现在很难受,你们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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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围观的人群了解情况后,纷纷指责女子乱报警,占用公共资源。

最后,警察帮忙联系了120急救,才将女子送到了医院。

事情不大,也妥善地解决了,但总感觉哪里怪怪的,看了网友的评论和分析,才发现怪在哪里。

身体突发状况需要救助,小朋友都知道应该拨打120急救电话。一个成年女子,怎么能不知道。

但她更知道的是,120急救是收费的,而110则是免费的。

报警让警察来把自己弄下山,送到医院,能省下不小的一笔出车费。

而那句“一点关心都没有”,则完全体现了女子病态的“公主”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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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作为弱女子,受了伤,报了警,警察就应该充满关爱和怜悯的热心帮助她。

却完全不顾自己瞎报警,无端占用警察资源的错误心理。

这样的事,太多太多了。

上厕所没带纸报警,家里有老鼠报警,出门没带钥匙报警,大有把警察当免费劳动力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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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警察,是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但这句话也正在培养越来越多的巨婴

“有事找警察”被他们当成了“利用”警察的口头禅。

任何大事小情,不管归不归警察管,警察做不做得来,都得报个警,把警察叫过来“使唤”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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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总说巨婴是被父母惯出来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巨婴,是在社会中,被一点点培养出来的。

一次次的和稀泥式的和解,一次次充满争议的判罚,一次次有失公允的裁决,都是一节节隐形的巨婴培养课程。

教育着那些想成为巨婴的人,如何推卸责任、如何牵连他人、如何让别人为自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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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让谁死谁有理,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成为许多人默认的有效行为准则。

法学教授罗翔曾说:

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但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如今水源已被污染许久,下游的河流,很难保持清澈。

当整个世界都被污染,人人都想成为巨婴。

那时,你是否还愿意坚持清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