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临桂区养犬管理区范围的通告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桂区实际,现将临桂区养犬管理区范围通告如下:
一、禁止养犬区
临桂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区以及集体宿舍区、体育运动区,医院办公服务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区、运动区和学生宿舍区。
二、限制养犬区
东至景泰佳园小区;南至广福路广汇工业园;西至两江大道的龙旺海悦小区、西二环路与桂林市纪检委交汇处;北至西城中学
三、养犬一般管理区
除禁止养犬区、限制养犬区以外的区域。
四、本通告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负责解释。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临桂区养犬管理区划定图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资料来源: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值班编辑:檀宁岚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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