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
是依靠双手劳动换来的
可总有人
想着不劳而获
另辟蹊径,见财起意
却不想
自己的“小算盘”
换来的是“银手镯”
近日
绥化市青冈县公安局重拳出击
破获2起盗窃案件
2024年10月中旬,青冈县公安局新村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有人盗割国有林场草并打包拉走,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大量工作,对拥有割草机、打包机的10余人逐个调查了解,最后锁定了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29日,民警将二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一人交代了其盗割草后打包45件并拉回家中用于喂养牲畜,另一人交代了其盗割草后打包25件并拉回家中用于喂养牲畜的事实。
目前,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名违法行为人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致富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生财需有道 ,伸手必被抓
切莫以身试法
让自己身陷囹圄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青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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