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坚持要素供给,在政策扶持、用地保障、资金支持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激发乡村旅游内生动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动能。

政策支持,激发乡村旅游内生动力。修订出台《滁州市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滁州市自驾游招徕专项奖励办法》,提高奖补范围,扩大引客入滁总量。印发《滁州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畅通农产品上行下沉渠道,丰富乡村旅游消费市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宅基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促进民宿产业发展等多项扶持政策。

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保障乡村旅游发展空间。落实村庄规划“留白”机制,将农业设施用地上图入库工作下放乡镇管理,为农事体验、特色采摘、农业观光等乡村旅游业态赋能蓄力。今年以来,全市批准农转用土地1791亩,其中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334亩、乡村旅游用地129亩。

“金融活水”赋能乡村旅游发展。2023年以来,市级预算累计安排涉农涉旅专项资金1.9亿元,重点扶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业态培育、招徕奖补等。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108种金融产品,累计投放资金152.28亿元。开展小龙虾、大棚蔬菜、芡实等20个品种的特色农产品保险。(全媒体记者王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