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12月4日电(记者王秀芳)12月4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贵州通过“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核实处置排污单位超标报警信息1.7万余条,自动监测数据异常信息5.3万余条。

据了解,“贵州省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以智能监控仪为切入点,直接上传排放数据、设备参数、设备状态。违法行为发生时,该平台结合智慧门禁和监控摄像头,形成由异常数据、监测仪器参数、运行状态等组成的完整证据链并实时报警。

“通过监控设备自动识别和标记,降低了排污企业工作人员错报、误报概率,杜绝了篡改参数、虚报维护等作假手段。”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洪涛表示,借助监管平台,执法人员不到现场,就能掌握自动采集、传输的数据情况,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数据显示,目前贵州省本级共利用“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开展非现场筛查、审核、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企业794家(次),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污染物超标排放执法任务212条,检查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或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80件,立案查处17件,处罚金额共计1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