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幸亏你们及时介入,要不这事可就闹大了!”近日,东营区黄河路街道矛调中心来了一位老人,向调解员表达着感谢。
原来,前几日,小区居民微信群中微信名“夕阳红”的居民说了一句话:“等我儿子找你的时候就晚了,不给钱就偿命!”在辖区网格群入驻的黄河路街道调委会调解员,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洞察矛盾纠纷的敏锐性,判断这位居民有负面情绪需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于是,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到这位居民。经了解,微信群内的发言人张某61岁,自己有一套安置回迁房,2023年12月通过同小区居民介绍租给刘某,签订合同租期一年,租金9000元,租住期间由租客刘某按时缴纳房子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2024年8月,双方租赁合同未到期,刘某在未告知张某的情况下,提前搬离房屋,并拖欠半年物业费共1300元,且房屋内脏乱不堪,垃圾遍地难以忍受。张某随后多次向刘某催要所欠物业费无果。张某深知儿子性格,不想让儿子知道此事,但在最后一次向刘某要求承担物业费用时,刘某恶意相向对其进行辱骂并将张某推出门外发生肢体冲突,被激怒的张某随即在居民群内发泄了负面情绪,并准备将此事告知其儿子解决。
了解情况后,东营区黄河路街道调委会调解员征得张某同意后,介入调解。刘某称自己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各类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并扬言张某再找他,他就不客气。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电话中耐心劝导刘某,但刘某始终坚持自己的“歪理”,并称调解员“多管闲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通过对话双方,深知此矛盾若不及时化解极有可能发展成为民转刑案件,调解员始终以“案结事了”为坚定的信念和目标,快速制定调解方案,想尽一切办法协调符合参调的社会力量解员。通过小区“新能人”反馈,前期刘某在小区居住时曾接受过本小区社会党员调解员尚师傅的帮助,于是请尚师傅参调。
尚师傅与另一位调解员一同前往刘某现住所。“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一同前来,刘某态度客气了许多。调解员告知刘某,对物业的不作为应通过法定渠道解决,拒交物业费既违反相关法规,也违反了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且在未告知房东的情况,未将房屋打扫干净擅自搬离,也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若不及时履行应尽义务即是碰触法律底线。“若对方当事人请越来越多的家庭成员参与解决此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通过专职调解员联合多元力量的调解,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次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将所拖欠的1300元物业费支付与张某,张某也表示不再追究某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此矛盾纠纷的调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及时阻止了矛盾的升级,有效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良好局面。下一步,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将持续区域治理结合区域实际机制创新,“接地气儿”联调联处一站式化解纠纷,零距离服务群众,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平安。(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记者 曹萌萌 通讯员 王丰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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