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葛兆光,北京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现任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及历史系文科资深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东亚及中国的思想、文化与宗教史。代表作有两卷本《中国思想史》(1998、2001)《宅兹中国——重建有关“中国”的历史论述》(2011)《想象异域:读李朝朝鲜汉文燕行文献札记》(2014)《历史中国的内与外》(2017)《亚洲史的研究方法》(2022)等。本文来源:《世纪》2023年第1期

《世纪》杂志约我写一篇短文谈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这个话题很重要,我过去也在著作、讲义和演讲中多次谈及,这里本来没有必要重复。但最近我偶然想到一个“文化”与“文明”关系的比喻,自己觉得还算易懂,也还有意义,不妨写出来向大家请教。

以前,我曾借用德国学者埃里亚斯(Norbert Elias,1897-1990)《文明的进程》里的说法,建议在历史讨论中把“文化”和“文明”略加区分,尽管这种区分只是权宜之计,但也许能避免很多混乱。按照埃利亚斯的说法,我们可以把使民族之间有差异性的东西叫做“文化”,而把使各个民族差异性逐渐减少的东西称为“文明”,换句话说,就是“文化”让各个民族不一样,“文明”促使各个民族越来越相似。“文化”通过耳濡目染就会习得,常常呈现出“本色”,而“文明”则需要学习与适应,因而它表现为“教养”。

如果说,“文化”与传统有关,表现着过去对现在如影随形的影响,而“文明”与未来有关,表示着将来普遍的趋势和方向。由此,我想到这样一个比喻,如果说,人类生活在大地上,传统时代的“文化”,仿佛是农耕时代大地上地广人稀,人可以凭着自己的习惯和兴趣,随意起舞四处漫步,那么,现代世界的“文明”就像到了繁忙拥挤的城市,人群不得不按照规矩行事,在十字路口不得不按照红灯停绿灯行。“文化”让族群能安心和舒服,可“文明”让社会有规矩和秩序。

其实,古代中国既有“文化”也有“文明”。如果你看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你就知道殷周之际为什么是华夏文明成型的关键节点,因为这时候有了“规矩”,形成“秩序”。为了权力和财富交接与传承有秩序,才有了西周的嫡长子制、分封诸侯以及各种等级安排;如果你看陈寅恪的说法,你就会知道为什么汉代《白虎通》规定的三纲六纪,就是传统中国的根本。其实,这就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礼乐“文明”,古代中国曾经认为,这“文明”放之四海皆准,所以说有礼乐的是华夏,没有礼乐的是蛮夷。尽管这反映了古代汉族中国的自负或傲慢,但它确实是历史中国的常识与观念。

只不过,大航海以来,逐渐全球化的时代,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各种传统文化都受到冲击,而文明被现代重新定义,这个时代,并不只是东亚传统文化面临挑战,基督教文化与伊斯兰文化也同样面临转型。传统中国这种原本被视为“普世”的礼乐文明,被另一种由“大宪章”、“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等重新定义的新“文明”取代,被迫重新成为地方性或区域性“文化”。

这当然有国际间权势转移的大背景,但也是因为全球化时代不得不然。近代以来,人口增长到世界拥挤,原料、商品与市场彼此互渗互相依赖,不同政治、文化与制度竞赛交错,这片原本稀疏辽阔的大地,不仅人要走,车要走,而且大车小车三轮车摩托车都要走,如果仍然凭着文化习惯随心所欲,不出交通事故才怪!因此,人类不得不在这片大地上,安置新的红绿灯,这个红绿灯就是所谓万国之公法,国与国有国际秩序,人与人有法律制度,集团与集团、公司与公司有市场规则。秩序、制度和规则,这就成了人类交往不能不遵循的现代文明。

可能,它并不那么让人舒服、放松甚至自由,但是却能够在现世建立和谐秩序。而文化与文化之间,在尊重多元的现代文明之中,也不能不互相尊重,这就有了费孝通所谓不同文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理念。

因此在我的理解中,对待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态度,就是“守护传统文化,拥抱现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