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焦典范/文图
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赊店法庭通过判后答疑,辨法析理,成功促成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主动退还彩礼及三金,双方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彩礼返还之争终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24年2月订婚,杨某向李某交付彩礼8.8万元和价值3.9万元的金饰。交往期间,杨某又陆续向李某转账1.58万元用于购买衣服、礼物、手机等物品。后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不再交往。因彩礼返还事宜协商未果,杨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胡学朋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杨某认为,双方不再交往,李某理应退还彩礼及交往期间节日转账、礼物等花费;李某则认为交往期间转账、礼物等花费系赠予行为,是维系感情需要,不应返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依法开庭进行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杨某8.8万元彩礼款及黄金首饰。
判决后,原告对于自己未获支持的诉求表示不解,为更好实现定分止争目的,面对原告疑问,承办法官耐心向原告释法明理,尤其对双方争议的彩礼认定范围进行了释明,逐渐打开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最终,被告与承办法官联系,接受判决结果,希望法院能对履行做个见证,也为双方的关系画个句号。当日,双方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退还了彩礼和三金,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终点。下一步,社旗法院将继续做好司法延伸服务,为当事人判后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让司法裁判“文本法”更加契合人民群众“内心法”,既化解“法结”,又解开“心结”,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编审:钟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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