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代办v/250174471
漯河公积金提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和具体要求: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配偶也可同时提取。如果购房人及配偶的账户余额不足,经父母、子女同意后,也可提取他们的住房公积金。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缴存人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具体操作包括月对冲、一次性冲减本金等方式,且每年可提取一次,单次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贷款余额。
- 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如果租房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15%,缴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时需提供身份证、无房证明和银行卡等相关材料。
- 既有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自住住房的加装电梯。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缴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出境定居:缴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出境定居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特定条件:如未重新就业满二年、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等,缴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缴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
- 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如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病或遭遇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等,缴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
- 办理方式包括通过网厅、手机公积金APP自主办理,或到业务大厅办理。
-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银行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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