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2025年兵役登记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 一、登记时间 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驻马店市范围内,202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年龄在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年龄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役军人不登记。 三、登记程序 1.填写信息。有3种方式: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点击下方“我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第三种是到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咨询与监督 1.联系方式 各县(区)征兵办公室和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举报电话、信箱请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联系征办”查询。 2.现场咨询地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3.网上咨询办法 全国征兵网(网址: 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 4.市级监督方式 军分区纪委级市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96-2797062 市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信箱:zhumadianzhengbing@163.com
驻马店市2025年征兵政策 一、应征报名 1.报名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 男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和技师学校毕业生。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市不征集初中及以下学历青年。 女兵: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3.应征流程 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应征报名(http://www.gfbzb.gov.cn/); 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应征报名; 体检和政治考核:上半年2月中旬开始,下半年8月中旬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高校新生本人或家长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应征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4.身体条件 部分体检标准摘自《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如下: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十八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眼睛人工晶体植入手术等其他术式,不合格。 二、优待政策 1.入伍优待 家庭优待金:我市2021年1月之后批准入伍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行城乡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80%,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按义务兵新标准的1.3倍执行,原标准高于新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低于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 专项奖励: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被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驻马店市对于从辖区入伍的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另外,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各县区也出台了相应政策给予辖区入伍大学生额外奖励和优待。 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学籍保留: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应征补贴:在户籍地外就读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征兵期间返回户籍地应征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予以交通补贴。 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其他方面:应征服现役以后,无论是本人还是家属,都享有国家和社会的多方面优待,如:军人依法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有专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以及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在部队体系医院可享受优先就诊;在部队立功受奖,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会组织慰问、送喜报;现役军人父母和配偶子女在部队医院就诊享受优惠或免费医疗;军士和军官父母年满60周岁,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放赡养金,部队为军士和军官配偶每月发放荣誉金等。 2.部队发展前景 服役津补贴:由部队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1100元/月、第二年1200元/月,两年可领到约2.76万元。在艰苦边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还有额外的地区补贴。 士兵考学: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且服役满1年的士兵通过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干部选拔考试,入军校学习并毕业即成为军官。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 选取军士:服役两年期满,选择继续留队的士兵可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优先选取,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非全日制学历和高中以下学历转改为下士第一年。下士每月工资616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860元起,上士每月工资10500元以上。 培养使用: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可竞选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 3.退役保障 退役金: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发放,可领到约3万元。 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升学优惠: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三、有关纪律规定 应征参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兵中,应征青年报名、体检、服装、办理相关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应坚决予以拒绝,并进行举报。 走访调查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承办。基层成立由专武干部、派出所民警、民兵营(连)长参加的走访调查小组,对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各个环节鉴定审查意见,逐人逐单位走访调查,统一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是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依《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鉴定意见为准)。 征接兵工作经费由政府、部队保障。征接兵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如征接兵人员要求提供交通工具、购买物品、安排住宿、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应征青年及家长应予以回绝,私自向征接兵人员提供钱、物均属行贿行为,将依法取消其应征入伍资格。 征兵公开透明运行。各级征兵办公室设立办事大厅,组织兵役机关、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集中办公,在进站体检、政治考核和集体定兵前分别进行联合审查,坚决杜绝假文凭、假学历、假年龄、假身份人员应征入伍。征兵中,公开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征接兵纪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布上站体检人员、体检政考合格人员、定兵人员名单。 四、咨询监督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关注微信: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号:henanzhengbing) 3.咨询监督:为方便广大应征青年、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咨询了解政策规定,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监督,全市各级都开通了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4.廉洁征兵监督员。省、市、县、乡设立廉洁征兵监督员,如有征兵廉洁问题可随时反馈,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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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晗煜 审核:王欢终审: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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