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最新发布

2025年您的子女如需在徐水区入学

请您关注以下提示

按照要求准备入学材料

及时办理居住证

PART 0 1

严防上当受骗

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家长一定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和学校发布的招生政策执行,有问题及时向区教体局和相关学校咨询,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入学承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招生进行诈骗,不仅影响孩子入学,还会造成经济损失。

PART 0 2

严禁弄虚作假

各位家长要按照学校招生条件准备入学报名资料,要保证相关材料真实充分,坚决杜绝出现虚假户籍、房产、证明等现象。2025年招生入学,区教体局、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城区办等相关部门建立入学资格联合审查制度,在报名时、入学前和入学后建学籍时对入学报名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全面审核学生户籍、住房等资料,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将以伪造假证件材料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列入招生黑名单,学校不予接收或清退,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PART 0 3

入学条件提醒

1.按户籍报名入学。具有学校招生片区户籍,户籍登记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孩子户籍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一起,户主必须为孩子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有固定住所,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提供)等材料。“公共地址”“集体户”等不能确定具体地址的户籍不予认可。

2.按房产报名入学。在学校片区拥有固定房产,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且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或在招生前将房产过户到孩子父母一方名下。共有房产必须为直系亲属间共有(孩子父母共有、孩子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实际长期居住,如通过入户调查发现未实际居住则取消入学资格。多套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套房产按片区报名,报名后不得变更。职工宿舍、公租房、廉租房不按自有房产认定,相关家庭子女入学由教体局进行政策性安置。

3.及时办理居住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2〕15号)要求,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学生及监护人为徐水区外户籍,监护人在徐水区持有房产或经商、务工均属于随迁人员。随迁子女在徐水区入学、转学接受义务教育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在徐水区公安部门取得的有效期内居住证。2025年需在徐水区入学的随迁子女,请家长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确保在2025年7月招生前取得居住证,避免影响子女就学(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六个月)。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居住证的,请在2025年6月底前将户籍(孩子及父母一方,且在同一户口本上)迁移到居住片区派出所。保定市六区之间不需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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