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小编爆料说:“在淘宝法拍到一套曦之湖明园5幢二单元804室的法拍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好,户口也已经迁入,昨天下午我去曦之湖物业管理处交10月16号到12月31号的物业费,签装修协议书,物业不给我办理,理由是前业主21年到24年的物业费还没有结清,物业的意思是让我买单,我在11月28号就把法院的拍卖公告发给物业工作人员,明确写着买受人不需要承担之前的物业费。”
按照网友的描述,小编在该平台找到了这套房源。建筑面积110平方米,于今年10月16日以111.4万元竞拍成功。
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提到: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历史欠缴的物业费无需由买受人承担。
让网友无法接受的是,明明是前任房东留下的几年物业费,为什么物业这几年里不向前房东催缴,甚至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现在自己通过法拍接手了这套房子,都还没入住过,反而要她付清物业费。
更过分的是,物业还把她家的水表箱也锁了!
而法院这边的建议是网友可以跟物业协商下,他们也没办法强制执行。最后她选择了报警。
希望此事能妥善解决!
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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