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从此,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走上了一条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30年来,浦东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开创了一个又一个全国“第一”:第一个探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第一批被评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第一个成立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
近日,浦东法院在第六届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浦东论坛“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司法研讨会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建庭30周年座谈会上,发布《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十年(1994—2024)》白皮书,从司法审判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服务大局与护航发展、典型案例与裁判规则等多个方面,对浦东法院30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浦东法院将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和经验,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宫晓艳表示。
发挥高效能审判职能
据介绍,30年来,浦东法院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打造司法精品,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年收案量从建庭之初的4件发展至年最高收案1.7万件,收案总量累计超7.9万余件,审结7.8万余件,其中20余起案件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著作权纠纷占比高。自2005年起,浦东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数量呈显著增长态势,在全部知识产权纠纷中所占的比重首次超过商标权纠纷。30年来,浦东法院累计受理各类著作权纠纷6.74万余件。其中,既有涉民族舞蹈、京剧脸谱、曲艺相声、古籍点校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著作权纠纷,也有涉网络游戏、体育赛事、有声读物、剧本杀、短视频等新类型文创产品的著作权纠纷。纠纷所涉及的知名作品既有小说《三体》、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电视节目《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等国内作品,也有迪士尼电影《赛车总动员》、卡通玩偶“玲娜贝儿”、动漫《名侦探柯南》等国外作品。
竞争纠纷类型多样。近10年来,浦东法院受理各类不正当竞争纠纷3100件,近16%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提起著作权或商标权侵权之诉时,同时主张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浦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针对司法实践中法律尚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回应。
涉外案件总体增长。30年来,浦东法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数量呈总体增长态势,案件涉及全球近30个国家和地区。案件诉讼标的额显著增大,最高诉请标的额达5亿元。浦东法院审理的多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外资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心不断增强。
探索高质量审判机制
白皮书显示,30年来,浦东法院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以改革谋发展,以改革促公正,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首创“三合一”机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1996年,浦东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中率先探索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这一模式被业界誉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浦东模式”。多年来,浦东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不断归纳、总结、提升,促进“三合一”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依法采纳行政执法部门依职权所收集的证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妥善审理了制售假冒“玲娜贝儿”毛绒玩具、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珠宝服饰的系列案件;在涉“汉高”系列案件审理中,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刑事犯罪行为,并在商标权利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中,支持了惩罚性赔偿诉请,实现了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
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创新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多年来,浦东法院积极构建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一是积极构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率先对接首家落地境内的国际仲裁调解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上海中心,委托调解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二是积极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跨域联动联调机制,比如,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签署京沪版权保护及治理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多元化解、协同治理等,依托京沪版权保护及治理合作机制成功化解涉及多家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案件37件,总涉案金额近2亿元。
探索专家参审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水平。30年来,浦东法院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打造专业化审判机制,形成“专家审判、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专家鉴定、专家辅助”的全方位专家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格局。比如,在“无线收发机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合同纠纷案中,邀请技术专家全程参与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协助法官明确技术争议点,为基层法院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积累经验。
提炼高标准裁判规则
宫晓艳介绍,30年来,浦东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引导作用,审理了20余件全国“首例”及一批上海市“首例”案件,从中提炼的裁判规则,既为同类案件的裁判提供了参考,也为企业经营行为作出了指引。
坚持鼓励创作原则,精准加大作品保护力度。浦东法院密切关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聚焦文创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准确把握作品独创性认定要件,坚持著作权的保护强度与其独创性相协调,明确各类文化产品的法律属性和保护路径。比如,在《人民的名义》案中,明确小说作品的相似性比对应当围绕具体的故事情节、人物设置进行综合判断。
严格界定混淆行为,合理确定商标保护范围。浦东法院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准确判断商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核心功能、品质保障功能等,维护商业标识价值。比如,在“衣念案”中,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注意义务作出认定,助推电商平台发展。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制止不当竞争行为。浦东法院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竞争保护规则,妥善审理涉贸易、数字、平台等各领域竞争案件。在“Tianrong案”中,认定我国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使用的英文企业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其他经营者在出口商品上擅自使用并误导公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十年栉风沐雨,三十年春华秋实。宫晓艳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继续秉承“尚法明辨、善思慎行、勇立潮头、至善致远”的“浦法精神”,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努力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稿件来源丨中国知识产权报
记者丨姜旭
通讯员丨陈卫锋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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