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丹婷 胡倩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到永安市曹远镇霞鹤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现场,法官们在霞鹤村增殖放流公益宣传平台河段投放鱼苗,为该河域再添生机与活力。

据悉,此次增殖放流品种有光鱼、鲢、鳙,投放鱼苗数量为98.7万余尾,不仅有助于增加流域鱼类种群数量,增强流域水体自净能力,还能够有效修复流域水生态环境。

近年来,永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最严法治与生态修复并重,在“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模式基础上,适用“减量”生态修复模式,引导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专项用于河湖流域清污修复。同时,探索生态协同保护模式,会同市河长办、水利局、乡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会诊、联席协商、联动检查27场次,组织执法力量监督被告人主动拆除影响河湖安全的违法建筑400余平方米。

据介绍,永安法院将继续将生态损坏修复与生态普法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开展河道巡查志愿服务,以司法之力守护好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