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逃避监管,未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安徽金百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5.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淮南环(谢)罚〔2024〕19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公司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炉内脱硝设施未运行,现场气泵拆除,尿素流速为0。你公司自主竣工验收报告显示建设了炉内脱硝治理设施。

以上事实有16项证据证明。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适用《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4年6月15日施行)中表19通用裁量表,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金额壹拾伍万肆仟元(¥154000.00元)。

来源:淮南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