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美容产品、保健品相关的行民刑法律问题”主题研讨会圆满举行

2024年12月9日,《减肥药美容产品保健品相关的行民刑法律问题》主题研讨会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22层多功能厅如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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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致辞与嘉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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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辉

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发表致辞。他首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食品药品法律方面前沿的研究,不断推动食品药品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中心始终秉持开放、合作、共享的精神,积极与高校及各地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与实践。对于新出现的法律法规问题,以及社会食品药品热点事件,中心都及时进行了反应和深入研究,为政府决策、企业合规和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此次研讨会的主题——减肥药、美容产品、保健品相关的行民刑法律问题,正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希望各位嘉宾能够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深入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推进社会立法,解决法律问题,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药品安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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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

本次会议由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志强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嘉宾。他们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文远,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汤建彬,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股权高级合伙人姬少光,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小玉,京都食品药品研究中心副主任吕岩、闫淮南、张永福,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山、李明真,辽宁博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庆国,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诉讼业务部主任陈军,北京乾成(青岛)所联合创始人聂燕玲,香港上市公司普华和顺集团原首席法务官宋虹,北京信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磊,原高级警长夏杰等。

主题研究与发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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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淮南

闫淮南律师首先就减肥药、保健品及美容产品领域的行政及刑事风险应对进行了汇报。他指出,这些产品在广告营销中往往存在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等问题,从而引发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他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可能触犯的法律条款,指出了企业在应对趋利性执法时应采取的策略,强调企业应尽快处理投诉、积极沟通、敢于维权,以有效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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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小玉

贾小玉律师则对保健食品相关案件的法律定性及辩护思路进行了深入剖析。她通过多个案例,详细解读了保健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可能触犯的法律法规,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等。她指出,产品定性是辩护的关键,需要综合考虑产品宣传、消费者认知、产品成分及功效等因素。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准确判断案件性质,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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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国

王庆国律师就妨害药品管理罪进行了深入讲解。他详细梳理了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历史沿革和立法背景,从1979年《刑法》中的制造、贩卖假药罪,到如今《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妨害药品管理罪,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并结合案例,对妨害药品管理案件的现状、入罪逻辑及侦办流程进行了剖析,分享了辩护策略及有效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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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岩

吕岩律师就代客定制中成药与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了分享。他深入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假、劣药犯罪的修改,并详细阐述了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相关法条。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了代客定制中成药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并提供了针对性的辩护思路。他强调,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案件性质,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同时,他也提醒企业要加强合规管理,避免触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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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山

张德山律师则就药品法规修订背景下的无罪辩护进行了分享。他聚焦于原《药品管理法》与现行法规的对比,特别是关于以假药论处的条款变更。通过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非法经营罪与销售假药罪之间的界限,并强调了在新法规下无罪辩护的重要性。他指出,律师在办理药品相关案件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准确判断案件性质,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同时,他也强调了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注重证据收集和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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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少光

姬少光律师就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界分进行了演讲。他通过减肥药、美容产品、保健品等领域的案例,详细解读了两罪的区别关键在于经营者身份真实性、产品功效宣传、售后服务及成本与售价等因素。他建议,企业应依法注册并取得相应资质,诚信经营,避免无中生有的虚假宣传,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定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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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真

李明真律师就妨害药品管理罪的行刑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她反思了行刑衔接机制及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并对妨害药品管理罪进行了拆解与重构。李明真律师着重分析了行刑衔接中的正向与反向衔接,以及实务中的应用与质疑。她指出,行刑衔接机制在保障法律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衔接不畅、标准不一等。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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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

王志强律师则就境外减肥药在国内销售涉嫌生产有毒食品罪的二审案件提出了10条辩护审查线。他强调,在客观方面,要重点审查检材物证的提取、收集、保管过程以及检测报告和认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应关注证据举证、质证、认证的审查,确保每份证据都经过庭审质证,判决不超出指控范围。他的分享为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提供了有力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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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远

曾文远教授就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法治保障进行了分享。他指出,在整体行业蓬勃发展的情况下,保健食品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保健食品不仅是老年人的需求,中青年人群也越来越重视。然而,保健食品行业在销售方式、产品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他建议,应转变刑罚方式,建立严而不厉的法治环境,让广大食品经营者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和支持。同时,应引进先进的销售模式实现个性化发展,避免保健食品丧失本身行业的意义。

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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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聘书

在研讨会的正式议程中进行了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的聘任仪式。贾小玉、王庆国、姬少光、张德山、宋虹、李明真六位专家被聘为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汤建彬为他们颁发了聘书,并合影留念。

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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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彬

在研讨会的最后阶段,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汤建彬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指出,此次研讨会汇聚了众多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共同探讨了减肥药、美容产品、保健品等相关领域的行民刑法律问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他强调,此次研讨会开创了几个第一:一是首次将减肥药、美容产品、保健品等相关领域的行民刑法律问题作为研讨会的主题;二是首次汇聚了如此多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共同探讨这些问题;三是首次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这些成果对于推动食品药品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心将继续秉持合作共享的理念,将希望投身到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的有志之士聚拢在一起,共同推动食品药品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新项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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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汤建彬主任宣布中心成立“食药犯罪及行政疑难案件研究项目”和“网络食品安全公益维权项目”两个新项目。其中,“食药犯罪及行政疑难案件研究项目”将汇聚律师、研究员及专家顾问团队,深入研究并解决食药领域的刑事及行政疑难案件;“网络食品安全公益维权项目”则致力于传播食药安全知识,揭示网络食药陷阱,帮助消费者固定维权证据,并代理惩罚赔偿案件。这两个项目的成立将为中心在维护食药安全领域迈出坚实的一步。

最后,汤主任对各位嘉宾的积极参与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未来能够继续与大家携手合作,共同推动食品药品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