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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
沈志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沈志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志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漠视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整改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志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志定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沈志定,男,汉族,湖南省邵阳市人,1970年1月生,1990年7月毕业于湖南省物资学校财会专业,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
1988.09-1990.07 湖南省物资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1990.07-1995.08 邵阳市郊区城南乡政府财税干部;
1995.08-1997.09 邵阳市郊区檀江乡政府副乡长,;
1997.09-1999.09 邵阳市北塔区(郊区)田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9.09-2000.12 邵阳市北塔区田江乡党委书记;
2000.12-2001.02 洞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拟任副县长;
2001.02-2002.08 洞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02.08---2008.11 洞口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8.11---2009.12 邵阳市北塔区委副书记兼邵阳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2005.09-2008.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
2009.12-2012.07 邵阳市煤炭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2.07-2013.04 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2013.04-2013.04 邵东县委副书记、县长人选;
2013.04- 2014.03 邵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4.03- 2016.01 邵东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01-2016.08邵东县委书记、县长;
2016.08-2019.09 邵东县委书记;
2019.09-2021.01 邵东市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1-2021.05邵阳市政协副主席、邵东市委书记;
2021.05-2022.01邵阳市政协副主席;
2022.01-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4年8月:据三湘风纪消息,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沈志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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