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能乱说!

事不能乱讲!

群不能乱发!

12月12日8时许,网民蒋某海(男,泰兴人)为泄私愤,在一36人的微信群内编造发布“某企业”的谣言信息,造成了一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泰兴公安机关依法取证调查,蒋某海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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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蒋某海行政处罚。

敲黑板!

谣言猛于虎,破坏力巨大,特别是通过社交媒体迅速扩散的谣言,不仅会误导个体认知,还对社会整体产生影响,严重损害法治秩序和社会信任。

信息时代,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泰兴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