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12月1日起,广西在已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再增加开通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5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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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已取得上述10个病种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可在开通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后,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李先生是湖南省岳阳市市本级参保职工,从单位退休后长期跟随子女在南宁居住。近日,他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拿药缴费时,收费员告知,他的冠心病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直接结算成功了。“总费用291.96元,直接结算报销248.17元,自己只需要支付43.79元。”李先生说,之前药费都要自费结算,每次垫付药费300元左右,如今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扩面后,他每个月到医院拿药就能即时结算报销,省事多了。

为方便在桂居住、工作的外省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广西近年持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区1.96万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跨省联网结算范围,171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111个县全覆盖。截至目前,广西作为就医地累计为31个省区市参保人员提供直接结算服务9.38万人次,作为参保地直接结算22.48万人次,合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