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 欢

□ 本报通讯员 梁秋实 苑 琳

“宪法规定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机关?”

“某经营者在合同中写明‘物品遗失概不负责’,是否有效?”

今年12月4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一场趣味十足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太子湖创新谷举行。

当天,武汉经开区工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汉阳海关等15家单位执法人员、普法志愿者走进园区,现场摆起普法小摊,“卖”法律知识“干货”。

专题法治培训推动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宪法亮屏行动”点亮全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让宪法权威可触可感;“宪法晨读”“宪法卫士”和《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形成校园学法护法风景线;“送法进农村”、农业经营主体“服务送上门”等活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宪法宣传周”期间,武汉经开区全区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活动230余场次,群众参与人数达8万余人。

“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武汉经开区坚持全要素整合、全场景覆盖、全方位创新,持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法治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严格推行年度述法和出庭应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青少年是“八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武汉经开区用好跨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四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全区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

“如果与海外公司合作,如何查询海外公司的信用信息?”

“公司在合同履行中,有些送货单或者验收单上没有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个人签字,是否有效力?”

8月21日,由武汉经开区工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展的“服务零距离 法治促发展”新公司法宣讲活动在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举行。

今年以来,新公司法系列宣讲活动在武汉经开区七大园区陆续开展,有效满足辖区企业法治需求。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武汉经开区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武汉经开区依托“律师进园区”“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载体,精心推出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涉农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群体的“普法套餐”,跑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做公益,新风尚,我为人人大家帮,保初心,向前进,‘清廉村居’大家创……”走进武汉经开区东荆街道郧阳村,只见道路宽敞平坦、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规民约口口相传。

曾经的郧阳村,村民随手扔垃圾、陋习不少见。近年来,村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出台村规民约,实施“红黑榜”,表彰模范村民,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现在的郧阳村已成为武汉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亮丽名片,并于2023年11月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武汉经开区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武汉经开区搭建普法大讲堂增强“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邀请高校教师、律师、公证员等走进网络课堂,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开展线上培训,着力补齐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人才短板、能力短板。

武汉经开区法学会还选派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居民小区,经常性走访指导基层“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和基层治理创新实践。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工作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武汉经开区工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刘 欢 梁秋实 苑 琳)

(法治日报)